“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22年06月22日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卫老龄[2022]1号)皋老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皋老龄委〔2022〕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医养结合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敬老服务,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为实现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扎实推动老龄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组长:吴秀云

副组长:王琦、吴伟辉

成员:薛妍、沈秋敏、李玲琪

四、创建活动内容

1. 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

2. 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健康体检等综合服务。

3. 积极宣传用药安全常识,增强老人理性消费意识,提高鉴别虚假医疗广告、假劣药品的能力。

4. 开展老年人心理卫生、精神卫生服务。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对老年痴呆,抑郁症等老年精神疾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5. 在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中,热情细致,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文明素养和职业道德。

6. 在院召开老年人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

7. 尊老敬老社会评价好,零投诉。

8. 积极开展了老年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老年人身心愉悦。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22年6月10日前)

2.实施和推进阶段(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30日)

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在我院掀起创建活动热潮。根据我院实际,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并规范运行,确保创建活动不走形式,在我院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敬老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惠老助老活动,创新为老人服务的形式、提升为老人服务的水平,确保老年人在我院入住安心。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面向高龄、特困、空巢、独居、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常年开展扶老助困、应急救助、精神关爱、科普宣传、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帮助老人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三是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的收集工作。各部门要注重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类材料、图文记录、宣传稿件、助老服务团队名册等,建立创建工作全过程的台账档案,保证资料全面客观反映创建成果。

2. 加强宣传、扩大参与。及时总结上报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我院“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要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为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3.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不断完善创建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常抓常新。院“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建活动进行督查,对创建工作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不足将通报批评。
 4.各负责部门应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开展的活动及时将过程资料、照片、记录等上报创建办公室。